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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元老院三级会议 (第10/10页)
自主经营。 ??其实,东罗马帝国目前还有很多矿产没有投入开采,要麽开采难度大,要麽价值不算太高,名义上属於国家,但一直处於抛荒状态。 ??第二条法令的目的,正是将这些闲置的小矿产交给商人和矿场主,利用他们来提高矿物产量。 ??这点利润国家可能看不上,但对个人来说,已经是不错的生意了。 ??第三,以撒以身作则,将自己大部分的地产和庄园通过租地农场的方式租赁给农业资本家,同样为了提高效率,扩大产出。 ??第四,允许各国商人来帝国各地勘探矿物,如果发现矿脉,可以获得优先购买权或优先租赁权,不同储量的矿脉还能获得不同时长的免税期。 ??第五,允许各国商人到君士坦丁堡金融区开设银行,提供贷款服务,利率越高,税收越高。 ??第六,允许各国商人到东罗马帝国开设工厂,但必须加入当地的商业同业工会,接受政府部门的节制。 ??第七,降低出口关税,提高进口关税,进一步提升东罗马商品在地中海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打开更大的贸易市场。 ??法令当然远不止这些,零零总总一共十九条,每一条都和工商业息息相关,旨在为资本主义的萌芽扫清障碍。 ??当然,这些法条比较笼统,只是确定了一个扶持工商业的基本国策,具体到个体案例时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还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继续修改,直至最终的完善。 ??1467年8月16日,《十九条法令》正式颁布,这代表着古老的东罗马帝国从保守趋向开放,开启了早期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全新时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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