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的辩护_第71章 终身执行我之职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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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终身执行我之职务 (第5/6页)

,时常发病,成年後也没办法工作,母子俩靠梁英娣在小区里开个便利店度日,其实过得也不算太差。

    ??只是据小区内的居民说,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看到小区的便利店开张,也不见梁英娣,只是偶尔看到陈友乐打开店门从里面拿了东西,就坐在门口吃。

    ??後来和陈友乐同一栋楼的住户又向物业管理处投诉陈友乐家经常传出阵阵恶臭,很难闻。

    ??物业的工作人员又接到小区住户投诉陈友乐经常在小区内随处撒尿,准备和梁英娣好好谈谈,上门一看,才发现梁英娣早已经死了,躺在地上的屍体腐烂不成人形,正是恶臭来源。

    ??工作人员吓得赶紧报了警。

    ??警方很快就把怀疑目标锁定在陈友乐身上,并对其做了精神病鉴定。

    ??鉴定意见认定陈友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处於发病期,其在作案时对自己实行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鉴定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於是警方就将这个案件作为强制医疗案件移送检察院。

    ??书证,物证齐备;

    ??小区居民的证言证实陈友乐一直就神神叨叨不正常,而且经常能够看到他凶自己的母亲,还看见他从便利店拿高浓度洁厕剂回家;

    ??鉴定意见书上显示梁英娣的死虽然是锐器刺入腹部导致脾肺损伤导致失血休克性死亡,但是屍体表面有大面积被高浓度酸性液体腐蚀过的痕迹;

    ??被申请人陈友乐自己也承认他曾经把‘仙药’(洁厕剂)倒在梁英娣身上,因为梁英娣不肯起来。

    ??这些证据环环相扣,就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够证实陈友乐在病发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梁英娣。

    ??而且夏希刚才在档案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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