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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大海(La Mer) (第5/9页)
。 Jack闯祸了,还是闯了个大祸。 事情得从执行长交办的任务说起。话说那时做完田野调查後发现有一群大学生对「新客THINK」一篇名为「迷因般却真实存在的日常狗屁」的专栏极感兴趣。这篇专栏是用来蒐集网友们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看似迷因却实际存在的荒谬情节,像是风筝收线的时候意外扯掉一个大叔的假发,或是做了一块不知该称之为烤饭团还是烤木炭的料理等等,由於投稿者在撰文时往往会附上一些有趣的照片,所以引发了许多读者的好奇与兴趣。由於这群读者的身份多为大学生,大学生如果有兴趣的话其实是很容易产生自然流量的,包括在社群媒体的发文、主动性的口耳相传等,导致专栏的投稿越来越热烈,并在特定社群媒体上产生了一定的热度。 董事们想趁这个热度找合作广告的机会,好不容易跟一个做袜子的厂商谈好了合作,合作文章会是一篇「脚臭到公司同事以为自己鼻子发霉了」的趣闻。结果所有文件审完之後交办给Jack排程寄出时发现他居然把对方商家的名称打错了,这个实实在在的低级失误实属乌龙,但通常只要由主管第一时间打电话过去跟对方公司致歉後总还是有机会把这问题搓掉的,毕竟双方文件往来多次,文件既丰且杂,有时不小心误植名字也不至於酿成大灾祸。谁知道对方是日商,极为强调严谨这件事,就这麽一个误打的事件竟导致公司掉了一张台币50万元的商业合作案,导致高层纷纷说起要对Jack咎责与提告求偿。 站在我的立场,Jack固然有错,但公司如果要对一名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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