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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状书 (第4/4页)
她高声对着车外说道,“十一,你就绕着这里走两圈吧。” 苏十一低声应了句“是”,马车就徐徐缓行。 薛琬从一旁拿出早就准备好了的东西,递了过去,“我想向谨之哥哥检举揭发一桩恶行,只不过,我不想叫人知道这事是我做的。” 程谨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份状书。 他仔仔细细看完,凝眉问道,“这里面所言属实?” 薛琬道,“属实。” 程谨之眉头皱得更紧了,“你的证词都来自於杨奇这位小厮,可京兆尹衙门办案,光凭证言,是不能将一个人定罪的。” 他顿了顿,“薛五小姐,你得有证据。” 杨奇确实在五年内换了四个贴身小厮,但没有哪条律法规定,主人就不能换小厮用。 他的小厮们确实後来再也不曾出现过,可是,这也并不能代表这些人就一定死了。 没有苦主,没有屍体,什麽都没有,是不可能立案的。 还有,举报人声称他曾在後花园的苗圃中发现过半截手指。 言下之意,那苗圃就该是杨奇埋屍的地方。 可是无法立案的话,京兆府尹可没有这个名目无事端端地去掘人家悦来茶坊的地。 掘出来有东西倒还罢了。 什麽东西都掘不出来,那以後京兆府尹的脸该往哪里搁? 薛琬目光微凝,“证据呀?” 能这麽年轻就坐上京兆府尹这个位置,必定是有几分真才实乾的,所以,程谨之一下子就找到了关键。 她确实是没有证据。 可是,她有前世知道的讯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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