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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惊世参王 (第4/4页)
了一个心眼儿,只将那支山参的事情,交代给了女儿凌兰知道。并还告诉她——如果她的远房堂叔遵守诺言,好好养大,并将她送回亲生父母身边,那山参就分他们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凌兰跟她的亲生父母,一方一半,也足以保她後半辈子衣食无忧—— 毕竟,那时全球拍卖价格最高的一枝野山参,也不过是80多年,成色尚且不如那只野山参根须,不到八两的样子,就已经有无数海内外华人,愿意花200万人民币的天价,将之收入囊中…… 而老参客留下的那只野山参,可是他在建国前於长白山侧岭最深处采出的。不仅根须俱全,炮制得当,更难得的是,它可是足斤足两,足足二十八两的400年老参…… 这样的好东西,在那个改革开放初期,全球珍稀中药材市场正火热爆发的年代,就算被拍出一个过亿的天价,也不是什麽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参过百年可称王,过了三百年,老人的话儿,那可就成了参仙了,在当时的港岛大富豪眼里,这样的东西买回来是要当传世镇族之宝的,不仅可保家族百年兴旺不衰。 更重要的是,港岛富豪间一直有个传言,他们相信参仙乃是地仙之首,又统御诸般天材地宝,天生就有招宝纳财的本领,甚至比貔貅这类神兽,更容易吸金纳财,且财聚不败…… 所以这样的东西,港岛大富豪们,一旦知道了,是必定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拿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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