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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八章婚姻之诉:财产(五) (第4/4页)
一起发家致富?” 县令:“郑氏,可有辩词?” 郑欣宜笑:“大人,奴家有证人。” 她这些年来,在津渡城也是有认识的人的,经过林仲春上次在业来酒馆一闹,许多酒客都愿意帮她作证。 郑欣宜嘴角微微上扬,华冶,你可要惨咯。 华冶心跳的飞快,毕竟他也心虚。 证人,谁会是证人? 县令:“证人在何处?” “我是证人!” “这!” “我可作证!” …… 还没等郑欣宜开口,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了好几道声音。 华冶定睛一看,这些不就是从他们卖酒开始,就一直支持他们的酒客吗? 郑欣宜她到底是什麽时候开始准备的,为什麽他一点察觉也没有? 真的没有察觉吗? 也不全是。 这几天业来酒馆生意惨淡,门客越发稀少,连秃头的老大爷都比他家的门客多。 可他半点都没有放在心上。 为什麽呢? 还不是觉得郑欣宜一点威胁力都没有。 大意了! 县令对郑欣宜的准备也有些惊讶,扪心自问,他更希望女方胜诉。 现在大家对於被休弃的妇女更多报以敌意,总觉得这样的行为该唾弃的是女方。 然而没人思考过,男方的行为是否更不恰当。 因为女方没有子嗣便将其休弃,所以多年的陪伴就能视若无睹吗? 这是个什麽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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