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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七章婚姻之诉:诉书(四) (第4/4页)
里有孙肇州。 尽管他也是个菜鸟,但很多时候还是挺给力的,上次查陈淑仪的身份的时候,就很及时。 “这样吧,你去查一下组队的规则究竟是什麽,等我处理好我现在手里的案子,你跟你再交流交流,你觉得怎麽样?” 孙肇州听懂了:“合该着就让小爷我给大小姐您当苦力呗。得,您放心的处理您的事儿吧!” 他也想看看所谓的实习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儿,先前都没有关於实习的前例,难道是新制度? 管它呢,先干了再说! 孙肇州也是个说一不二的,同林仲春商讨完,便兀自离开学堂。 林仲春捏着打了草稿的诉状书,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先把郑阿姐的诉状书写好吧。” 若是来得及,她希望可以用讼师的身份去为阿姐辩论,渣男什麽的最恶心了,不把财产拿来,她咽不下这口气。 一个抛弃与他共同成长的原配的男人,日後也成不了什麽大事! 与郑欣宜的会面距离上次已然过了两日,林仲春还是来不及用实习讼师的身份参与到郑欣宜与华冶的案子,但她给郑欣宜送来了诉状。 相关的律法林仲春也跟郑欣宜商讨过了,从大靖朝的新律法,即《大靖民法典》来说,离婚後,财产也应该分开,故此郑欣宜对酒馆有一半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华冶是有过错的一方,虽然大靖朝没有限制男人娶妻纳妾,但宠妾灭妻等行为,是不道德的,从公序良俗这方面说,郑欣宜也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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