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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妇女之诉:败诉(八) (第1/4页)
等了几秒锺不见夫子回应,林仲春继续说道:“我真的不能提前知道小组的名单吗?今天知道与後日知道有什麽区别呢?我只是想提前得到这个身份。夫子就不能通融一次吗?” “你是我第一分院的学生,自然也明白有时候规矩大於一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华庭书院也有华庭书院的规矩。”沉夫子道,“我看你如此匆忙,当前局势应当是倾向於旁人。第一次输了不要紧,还有机会的。” 大靖朝有三告三审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百姓可凭借击鼓告官,前三次可以手里,超过三次,就需要要确切的证据或是证人方可告官,若没有,则不予受理。 此项规定,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百姓无事告官的不必要性,提高了官府的行政效率和为百姓服务的积极性。 毕竟谁也不想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反覆调查,还是调查n次还是一样结果的小事。 需要告官的,自然会珍惜三告三审的机会。 不需要的,想必连官府门口都懒得来。 夫子的话倒是提醒了林仲春,是啊,还有机会。 她点了点头,朝夫子道了一句谢谢,便有火急火燎的离开了。 她要看後续,并且与董英母女商量对策。 沉夫子看着林仲春又风风火火的走了,无奈的笑了笑,说到底也还是个小孩而已。 公堂上,县令听完张三的证词,又询问了他几个与案件相关的问题。 目前来说,董英母女的辩驳很苍白无力。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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