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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火耗归公,违令者杀! (第4/4页)
做赔本买卖? ??张、高、李、陈都惊了。 ??皇上什麽时候做过赔本买卖?想不起,亦或者就没有过。 ??皇上可是什麽都吃,唯独不吃亏的人啊。 ??金口玉言。 ??再震惊,张居正内阁也唯有碰头商量,高拱、陈以勤在大殿里争得面红耳赤。 ??朝廷赔本买卖的银子,要户部出,而户部尚书就是高拱,当然是不愿意多出,於是,一个劲压价。 ??陈以勤为天下农家引经据典,据理力争,一个劲抬价。 ??最终,在张居正、李春芳努力调和下,方得到了彼此都认可的价格。 ??五钱银子一斗米。 ??大明朝银钱兑换,在洪武年间时,一钱银子能兑一百文钱,到了成化年间,这比例就下降到八十文,弘治年间进一步下降到七十文,正德年间至今,五十年里,又少了二十文。 ??五钱银子,是为二百文钱,明制,一斗是为二十斤。 ??折合下来,约十文钱一斤米。 ??稻米自古都是精粮,一斤粳米,能换三斤小麦有余,约三文钱一斤小麦。 ??价格不高不低,丰年之下,农家不说大富大贵,但起码能温饱有余。 ??而且,与士、工、商三民影响不大。 ??“户部拨出一千万两银子,以这价格收购今年新粮重启常平仓吧,不过,粮食收购後、仓储等诸多损耗,全部归公,就连今年征收赋税、耗羡也如此,一应火耗,尽数归公,令锦衣卫暗中查察,凡有暗中加派者,一律处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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