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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2/5页)
尴尬,所有的动作就这麽自然而然地做了出来。有种温软的东西像春水般在胸腔回旋流淌,浸润了整整一颗心。 在纳木阿村初见这个女人时,他只觉得她肮脏、狡猾、柔弱却又有着一股易於常人的坚韧,不由生出了几分兴趣。果然,她熬过了残酷惨烈的屠杀,熬过了烙下奴印的剧痛,也熬过了长途跋涉的饥寒。 她杀死獒犬的那把奇异短刀被他随时揣在身上,藏在刀柄里的许多器物他琢磨了许久也没弄明白它们的作用。每每端详那把刀时,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双伤痕累累,鲜血淋漓的手臂。大夫疗伤涂药时,她痛得浑身发抖,眼泪横流,呜咽低叫。可这样一个柔弱得一拳就能打死的女人竟然杀死了一头要三四个普通士兵才能勉强对付的凶残獒犬,那份悍猛的意志足以让许多男人赞叹折服,也难怪她会得到银猊的青睐。 要在恶劣的雪域中生存,靠的就是悍猛和顽强。博巴人崇尚强者,鄙夷懦夫,弱者只有被宰杀被奴役的下场。 然而矛盾的是这个女人又真正是个胆小怯懦的女人,她怕他、怕银猊、怕王、怕所有对她生命造成威胁的东西。整日里如同一只惴惴不安的草原小鼠,几乎对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警戒。她逆来顺受,卑微匍匐,低贱如畜牲般由着人践踏。但在不经意间,却总能发现那双漠然沈寂的大眼里会掠过一股对生的强烈渴望。 坚强柔弱的女人不是没碰到过,然而像她这样为了活命可以扔掉所有的女人却是第一次见到。她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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