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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大变革时代(美利坚成长史:发展和 (第6/12页)
的13%下降到了7%。 问题马上来了。在减少高收入群体的份额、增加低收入群体的份额这样一个过程中,我们是不是在简单地“劫富济贫”呢?(富人常常是这麽认为的,尤其是在3月15日前後。——注:在1918年至1955年间,所得税申极截止日为3月15日)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富人获得了一块更大馅饼的相对较小的份额。即使在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之後,你还是会发现,所有美国人总的可支配收入在1929~1950年之间增长了74%。这是非常可观的增长。所以,尽管富人在相对意义上吃了一点亏,但我们很难说他们在绝对意义上吃了亏。 你可以给这一观点加上一个有趣的注脚。我们刚刚说到的工资的巨大增长,总的来看并没有使利润减少。事实上,当我们把1929年的数字跟1950年的数字做个比较的时候,就会发现,在这段时间里,总利润的增长虽然不大,但跟总工资比起来,增长得更明显。我们不妨引用“新英格兰理事会”那句恰到好处的口号,叫做“水涨船高”。(富人为什麽没有因此而大有斩获呢?因为部分利润被留了下来,用於扩大生意;因为红利分配得更为广泛;当然,还因为税收提高了很多。)然而,富人在地位上的变化是非常惊人的。有人冷嘲热讽地说,再也没有合法的富人了;只有偷税者和靠报销单过富裕生活的人。这当然不是真的。你完全可以合法地利用联邦所得税法中的资本收益规定,继续留住某些金融交易所产生的大部分利润。石油商人利用所得税法规定的27.5%的损耗,确实挣到了丰厚的利润。依然有一些免税证券,对那些资本足够大的人非常有益,即便利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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