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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亡命徒(1) (第5/6页)
地瞪着冯先生,显然是嫉妒得很了。然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因为姓冯的是校长的弟弟,而一个月拿着二三十块钱高薪的莫佩兰看在钱的面子上,不敢真去杀贼。 ??这个时候,茉喜真想掐住姓冯的白脖子,往那咽喉要命处利索地抹一刀。杀人,多麽血淋淋的景象,想一想都应该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然而茉喜想了又想,并不悚然。 ??她见识过血,见识过杀。她小时候饿得狠了,曾经掏过不少大耗子,剁了脑袋扒了皮,放在火上自己烤了吃。因为饿,所以也不怕肮脏,也不怕染病。她还有过一个邻居,是个十五六岁的大男孩子,不学好,那天夜里哭天抢地地回了来,一只手被人砍掉了,胳膊成了一条哆哆嗦嗦的血棒槌。茉喜当时嘴里含着一点吃食,面无表情地一边旁观一边咀嚼,不知为何,感觉这一切都很自然,好比斜对门那个小暗娼,臭烘烘地烂死在了床上;又好比小暗娼的邻居媳妇,生孩子生了三天,横生逆产,活活地熬死在了血泊里……生与死,洁净与污秽,一切都自然。 ??唯有凤瑶受冤枉,不自然。 ??凤瑶不是没受过气,不是没受过旁敲侧击的教训,但是茉喜不能让外人指着凤瑶的鼻子骂。因为凤瑶太要脸了,大皮箱让人偷了都不肯吭声,都不敢骂街。这麽要脸的人,没害过人,人又凭什麽非要去撕她的脸皮?欺负老实人吗?好,我让你们欺负!姑奶奶剁了你们! ??茉喜想要宰了姓冯的,并且直接深入到了方法论,“宰”这件事本身的对错,是不值得让她多考虑的,让她费心思的是怎麽宰。当然是得偷着宰,给谁偿命都是犯不上的事情,何况她还有人生大事未做,她还没有把万嘉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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