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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找不到缘由的谋杀(四) (第2/4页)
真实,但绝对会有路往下走的,就像上次的那个案子,十年前的血迹都能被她找到,何况这次的案子才发生了不到三天而已。 “查过,偷的车,失主是案发当天早上报的案,也就是说最迟也是当天凌晨偷的车。”易耳戊不明白这个时候陆琳问车的问题做什麽,但有人问,他这个请人帮忙的自然是老老实实的回答咯。 【新偷的车!偷车做什麽?杀人跑路不容易被发现。 为了跑路会提前多久偷车吗?有可能,但他们这种职业杀手应该是尽量不让自己的行踪暴露,因此在偷车之後立马作案的可能性大於偷了车放上一段时间再作案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他们偷了车,用偷的车到了案发现场,然後杀了人,这里暂定杀错了,但却很顺利、熟练的逃跑。 能这麽熟悉那里的地形,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两个杀手就是那个地方的人,二是提前在附近踩过点规划了逃跑路线了。 如果两个人是住在附近的,那麽必然会有人认识他们,自然也就不敢这麽明目张胆的杀人。 那麽他们应该只是在这附近做了踩点,这也就能表明他们要杀的人应该离案发现场不远,而且他们在这个地方杀错了人,这也更能说明他们要杀的人就在附近。 这附近的位置应该就是买家告诉杀手的。】 陆琳在心里进行了一番分析,觉得这样想其实是很合理了。 那麽那个和龚立全长的很像的人应该就在案发现场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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