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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经纪合约 (第4/4页)
怜合同上的相关条款。 在他准备删苏婵相关条款的时候, 苏婵又出声了:“我的恋爱条款不用动,我不会谈恋爱。” 裴文初一脸问号。 同样是年轻姑娘,同样很有可能谈对象,萧白怜赔不起违约金,难道面前的苏婵赔得起? 裴文初打量了一边苏婵的穿着,便宜又朴素,显然不是能随便赔偿违约金的。 “我的合同期要修改,最多五年。”苏婵开口。 五年的合同期,是苏婵的极限。 在来签约之前,苏婵已经大致了解了艺人签约经纪公司的实质。说白了,就是变相卖身,本人不红还好,合约到期不到期,赔点小钱就能走。可一旦红了,到时候很有可能想走走不了。 苏婵对娱乐圈不感兴趣,也不想把自己绑定在这一行,签约这几年拚命走剧情,说不定按照世界意志的说法,等不了几年,剧情就走完了。那时候,自己要是还能回去干本职工作,却被这破合约制约着,那就亏大了。 “五年?太短了。”比起不谈恋爱的条款,时间条款更让裴文初难以接受。 五年,苏婵并不一定来得及为工作室创造价值,万一好不容易把人捧红了,苏婵跳槽去了别的经纪公司,他们就都变成傻逼了。 “我可以签禁业协议。”苏婵自然知道裴文初的担忧:“五年後,如果我还在这一行混,就续签,如果我不续签,保证不会在这行混。” 裴文初傻了。 还有这种cao作? 五年後不续约,就自己雪藏自己? 这姑娘真的是来逐梦娱乐圈的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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