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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赶集了,啥都有。 (第1/4页)
秦氏接受了这个光荣的义务,不过,她跟弟妹费氏的思路不一样,费氏嘛,丁对丁,卯对卯,介绍的是具体的目标。 然而秦氏认为,婚姻大事讲究的是缘分,赶早不如赶巧,有时候都是机缘。 她觉得,倘若是把meimei金菊带到集镇上玩耍,青葱小夥儿更多,落花有情,流水也有意,说不定在某个机缘巧合的下,就缘定今生呢? 况且。 秦氏有好几个月,没到集镇上赶集了,前段时间,金森在後湾小山包下了几个套,逮了好几个獐子,也剐了几张皮,还没打算拿到集镇上去卖了,还有去年下半年做的柿饼,也还没有拿出去卖,包括她忙里偷闲做的布鞋,都还没有拿出去卖,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五马倒六羊,可以换点儿热钱,或者是换点儿布匹什麽的,也好给自己缝几件衣裳。 头天下午,秦氏就和小姑子金菊商量清楚了的,她也愿意跟着大哥大嫂到集镇上去耍耍。 当然,秦氏和她说的时候,只是说随便玩玩,并没有说相亲这档子事。 转眼间。 天已经蒙蒙亮了,透过屋顶的亮瓦,已经能够看到微弱的光芒了。 天的那一头,雾气沉沉的,那是早上的水汽凝结而成,为了迎接新的一天希冀的日光,所做出的铺垫。 大哥大嫂的早就准备好了。还是大哥金森跑过来喊金菊的,他说他们一家人都去,包括闺女金永玉也去。他们叫金菊快一点,趁早上凉快,过度的旅客也比较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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