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残菊_四十四,我家少爷也喜欢音乐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四十四,我家少爷也喜欢音乐 (第2/5页)

    “少爷出去玩儿去了,这里的事情我说了算。我说钱老板呀,这麽多的家具,你拖出去,稍微一捣腾,就能卖好几倍的利润,何必跟一个姑娘,计较一把古筝呢?”猴儿笑着说。

    “我愿意出十两银子,多给你们出点儿钱,总该可以了吧。况且这台古筝我事先说好了的呀。”钱老板纠缠不清的说。

    一旁的小不点儿金永玉,似乎也听出别人,要抢姑姑喜欢的古筝,这时候,赶紧抱着古筝下面的支脚,做出一副要保护的样子,她信手拈来的说到:

    “这台古筝,我姑姑已经用12两银子把它买下来的,这台古筝就是我姑姑的。”

    平时金森两口子,不允许闺女撒谎的,可是,今天情况特殊,也忍不住的笑了。

    猴儿原本就是偏袒金菊的,这时候急中生智,他赶紧把自己身上的碎银子掏出来,故意在钱老板面前晃了晃:

    “钱老板,你看见了吗?人家已经把12两银子,送到我手上了。难道我还能中途反悔吗?”

    “我明白了,猴小哥的意思是觉得十两银子太少了,所以别人出12两银子你就卖给别人了,这个我倒也能理解。要不这样吧,我出15两银子买这台旧古筝,怎麽样?不能再多了。再多了的话,我就没有利润了。”钱老板打着哈哈说道。

    金菊目不转睛的盯着古筝,压根儿瞧不起钱老板说的话,他满脑子里都是俗不可耐的利润,简直就是吃骨头不吐渣的杂碎。

    “钱老板,我跟着少爷都十多年了。江浙一带的好多地方我都去过,你就不用跟我打马虎眼呢。你说这台古筝,出15两银子买了,再多了你就没有利润了。

    你别把我当老实人咯,这台古筝只要稍微一捣腾,少说能卖50——80两银子。”猴儿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