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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第1/5页)
??第28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奋起身。 ??愤愤不平道。 ??“令史,你不公。” ??“我跟秦落衡都是见义勇为,我还是正面跟隶臣对抗,凭什麽秦落衡是赏二甲,我却什麽都没有,你这判决有问题。” ??“我不服!” ??“我也要乞鞫!” ??阆也高声道: ??“令史,我也不服。” ??“我只是嘴上说了几句,并没有实际参与这次谋害,为什麽你要判我为‘与谋’,我这明明是‘不援’。” ??“你这判的有问题!” ??讲也道: ??“令史,我莫非是记错了?” ??“我并不是跟‘敢’一样直接逃走,我选择的是先行离开,然後去报官,我明明对乙施加了援手,为什麽你还判我为‘不援?’” ??“你这个判决明显有失公允。” ??“我要乞鞫!” ??室内争吵声不断。 ??他们大多都认为令史昌对自己的判决不公,想要乞鞫。 ??‘乞鞫’又叫‘覆讯’。 ??相当於後世的再审,也就是你认为判决不公时,可以请求更高一级的司法部门,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 ??《法律问答》规定:‘以乞鞫及为人乞鞫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犹听也?狱断乃听之。’ ??见众人群情激奋,令史昌叩了叩案几。 ??“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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