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福尔摩斯旧译集:降妖记》(10 (第4/4页)
时亦不之异。近数日,余妻入查斯书室,料检遗劄,睹炉旁一信,烧灼殆尽,只余纸角。审之,为信末附注之语,云:‘子为仁人,阅毕付火,今夕十点锺,可俟余於松径临野之门。’下署L.L.两字。” ??亨利曰:“信尚存否?” ??巴林母曰:“纸已熏脆,一着手即成灰矣。” ??亨利曰:“书室内尚有他信,其字迹有与此相类者否?” ??巴林母曰:“查斯来信甚多,余安能尽验之?” ??亨利曰:“然则L.L.两字为何人名,汝未之知耶?” ??巴林母曰:“然,果知发信之人,则查斯因何而死,早勘破矣!” ??亨利曰:“如此重要关键,汝何缄默至今,余甚惑之!” ??巴林母曰:“查斯死未久,余妻弟来投,谋藏匿之,日夕无暇,故遂忘之。余复思字迹与妇人有涉,则无论事之确否,必不能起查斯既死之身,以为证,且以查斯待余夫妇之亲切,更不能不郑重旧主人盖棺之名誉!” ??亨利曰:“然则汝既恐累余伯父名誉,何又发之?” ??巴林母曰:“查斯死矣,继业者,为主人,主人待余厚,安可缄默!” ??亨利曰:“善哉!巴林母可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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