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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爱情让人昏头 (第1/4页)
“我知道他不是什麽好人,我就是不喜欢好人。” 青春期叛逆的女孩子,自然喜欢叛逆不羁的男人,纪凛对於黄霜叶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我知道了,你现在这样,他应该会喜欢的。” 黄霜叶有点迟疑,但是见江暮晓这麽肯定,也就放心了。 还拍了拍江暮晓的肩膀,“暮晓啊,你放心,我要是跟凛哥能成的话,不会亏待你的。” 说着,她又有点疑惑的看着江暮晓,“不过说起来,你为什麽要凑合我跟凛哥,他那麽帅,你不喜欢吗?” 爱情能让人昏头,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样。 你爱他,他就是你的男神,必须万众瞩目受众人敬仰。 当你不爱他时,他便如同洪水猛兽下一瞬就要吞食人的性命。 江暮晓淡淡的说,“因为我怕死。” 爱与不爱的区别,就是这麽明显。 将黄霜叶打扮一番,江暮晓鼓励黄霜叶去找纪凛就完事了。 至於两人接下来会怎样,跟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能成最好,不能成再找其他办法也是一样的。 而现在也快天黑了,江暮晓想想自己在外面待了一天,是时候回家收获想要的东西了。 天擦黑,江暮晓走上楼。 这个时代还没有声控感应,楼道上吊着一盏昏暗的白炽灯,不知道经历多少年月,光线暗的像是在拍恐怖片,时不时一闪一闪的。 江暮晓很快来到楼上,打开了门。 此时屋子里没人,江暮晓喊了声,“妈。” 等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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