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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见到我就跑? (第6/7页)
具店都开始卖各式各样的丝带。 可是依旧只有丁费思那麽好看。 墨绿色的发带,只有她绑的时候好看。 换成别人,有时还可能绑出土气来。 而那条墨绿色丝带,後来换了主人。就在祝野保送走的那一天,她绑在了他手腕上。 现在绑在祝野的床头上。 那三年,一直绑在祝野床头。 祝野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空了,他揉了揉眉心坐起来,被撩起的上衣下滑。 下滑? 他余光瞥见一抹红。 走进浴室,对着镜子撩起上衣。 丁费思用口红在他腹肌上写了字,艳丽的红在线条分明的腹肌上游走,像女孩子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轻轻摩挲过腹肌,性张力被拉满。 如果,丁费思写的不是“臭傻逼”的话,画面可能还会好看一点。 祝野:“……” 商科的作业不少,但是抄起来,远比中文系容易得多。 这是丁费思继续念商科的原因。 但是这个学期,从开学到现在半个多月,她一节课都没旷过,班上人每天都能看见丁费思,甚至看见她出入图书馆,借商科的书,交上去的金融论文还破天荒被表扬了。 …不对啊,费大以前的个性呢? 实际上,丁费思在尝试做商科的毕业论文,这是华大转系的要求。 要做完本系的毕业论文,才允许转系,否则,考到本专业前百分之五,但後者,丁费思显然做不到。 她想考中文系的研,就不能混日子了。uu看书 丁费思在商学院里,却迎头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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