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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帮我遛狗 (第3/4页)
无他,画面太过养眼,而且秦竞本人小有名气, 在比赛中吸粉无数。 到了首都,果然有人接机,丁费思也不用提那二十公斤的行李,一路到了杨岚的故居。 是栋环境极好的别墅,还有管家和安保。 因为有专人在打理,屋子很乾净。 丁费思走进杨岚以前住过的房间,推开门,就看见了摆在正中的艺术照,是她mama以前的样子。 年轻,清贵,温雅。 丁费思忍不住鼻头一酸。 这里处处都是有人住过的痕迹,甚至於桌上还有泛黄的,没有写完的纸张。 丁费思拿起来看,娟丽的字迹记录着mama在俄国的所见。 字里行间都是兴奋与雀跃。 但是往下看,mama的生机似乎一点点被打散。 不知道是因为什麽原因,字迹有些晕开,可能是眼泪,也可能是失手倒了水。 『我们流淌相同的血,我们深爱彼此,我们是亲人,爱人,仇人,是欲望,禁忌,同胞,是绝望,背弃,远离』 丁费思不能理解这是什麽意思,但是这句话的戏剧张力相当强。 大概是…她mama写的故事?但是前言不搭後语的,可能丢失了一部分,让她也没法看明白这是什麽意思。 丁费思珍而重之地将那遝手稿收起来。 要是找到了全部,也许mama以前写的故事还可以整合出版。 躺在mama躺过的床上,身心有股难以言喻的,像是从脚底开始生长起幼芽,而後被苍天大树包裹的感觉。 躺了一会儿,丁费思把房子全都逛了一遍,又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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