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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甩掉他,跟我 (第3/8页)
耙,如果不是她反应快,恐怕就走投无路了。 对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鹿豫顶住桌子, “我都说了喜欢残缺,我就喜欢那种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喜欢你很奇怪?你看起来像活不久的样子,没想到打不死。” 丁费思长相太孱弱了,完全没有明艳之感,就算是画了浓妆,都觉得雾蒙蒙的,像云雾山茶,不像明艳的牡丹。 因为丁费思不晒太阳,看起来太白,白得没了血色。 半死不活。 形容很是得衬。 丁费思用尽全力推两个人中间的那张桌子:“你他妈才半死不活。” 鹿豫:“你憋气憋得脸都红了,还不能把我推下去,不是半死不活是什麽?” 鹿豫突然用了力,丁费思直接被推得往後滑,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丁费思涨红了脸:“你无耻。” 鹿豫松了手,没把她推出太远,怕她掉下去,还嘲讽道:“你弱鸡。” 丁费思:“你抄都没用,水平垃圾,泡汤抄手都没有你水。” 鹿豫毫无惧色,反问道:“我那是抄吗?” “不是抄是什麽?” “老子那是喜欢你才中译中。” 鹿豫一脸的嚣张无耻。 这言论,却仿佛让丁费思听见“我是喜欢你才摸你的”这种论断。 想到刚刚自己居然将对面的无耻之徒引为知己,丁费思恼羞成怒。 “喜欢这个词你也有脸说得出口,你这翻译水平放在古代,两国已经开战了,你要点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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