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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王商 (第4/5页)
郡、县二级行政区划。 ??作为一郡之地的最高行政长官,太守手中除了拥有着治理百姓、推举人才、案件审理等重权外,还可以自行选拔任用自己的低级别属官和工作人员,权力不可谓不大。 ??为了约束太守的权力,汉武帝刘彻创建了刺史制度,汉武帝给刺史的定位是监察职务,而非地方行政长官的职务,为的是通过这些刺史加强对地方官员尤其是太守的约束,让太守不得放肆。 ??刺史的待遇是六百石,太守的待遇却是两千石,这里有着以弱制强的意味,类似御史,官位虽低,但可以抨击宰相。 ??刚开始的时候刺史连自己的治所都没有,每年八月份开始巡视自己所负责的区域,基本上处在一个常年“出差”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东汉还能稳得住,太守顶多掌握一郡的权力,刺史也只是有监督权,纵使有什麽乱子,也是一郡之地,平起来也容易。 ??但州牧不一样,州牧集行政、军事和财政大权於一身,而且还是一州,大汉也才十三州,州牧天然就有了割地为王的条件。 ??刘焉以地方官员越来越难管理,这些人贪污腐化个顶个的是高手,治理地方却不行,搞的地方民不聊生,清缴叛乱时却是无所作为。劝说汉灵帝如果让宗室和重臣去担任州牧独揽大权,肯定能让那些无所作为的地方官尽心尽力地报效朝廷。 ??宗室,那都是老刘家自己人,为了大汉的事情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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