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三国之强汉皇权_293.第285章 界桥之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293.第285章 界桥之战 (第4/5页)

不能权谲以济君父,而弃置节传,迸窜逃亡,忝辱爵命,背上不忠,绍罪二也。”

    ??这是第二罪,背违人主,忝辱爵命,袁绍作为司隶校尉,不能在关键时刻福报天子,力挽狂澜,反而丢弃符节逃出洛阳,辱没了他的职务,背叛了他的君。

    ??“绍为勃海太守,默选戎马,当攻董卓,不告父兄,至使太傅门户,太仆母子,一旦而毙,不仁不孝,绍罪三也。”

    ??袁绍为渤海太守时,悄悄准备兵马,即将攻打董卓,却不告诉自己的父兄,致使太傅(袁隗)一门、太仆(袁基)母子一刻之间遇害,不仁不孝,这是他的第三条罪状。

    ??“绍既兴兵,涉历二年,不恤国难,广自封殖,乃多以资粮专为不急,割剥富室,收考责钱,百姓吁嗟,莫不痛怨,绍罪四也。”

    ??第四罪:结党营私,掠夺百姓。袁绍起兵两年,打着反董的旗号儿,私下里扶植党羽,扩张地盘儿。还以反董的名义搜刮粮饷,压榨百姓。

    ??“韩馥之迫,窃其虚位,矫命诏恩,刻金印玉玺,每下文书,皂囊施检,文曰'诏书一封,邟乡侯印'。邟,口浪反。昔新室之乱,渐以即真,今绍所施,拟而方之,绍罪五也。”

    ??第五罪:窃取冀州,矫诏违制。逼迫韩馥,非法夺取冀州,更假造天子诏命,私刻金印玉玺,每次下发文书,总用黑绸袋子密封,上面写‘诏书一封,邟乡侯印’,这是王莽乾的事,袁绍也做了。

    ??“绍令崔巨业候视星日,财货赂遗,与共饮食,克期会合,攻钞郡县,此岂大臣所当宜为?绍罪六也。”

    ??第六罪:大搞迷信,贿赂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