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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201:我要烧死他!(求月票!) (第3/10页)
篮球:把球运过对方半场,投进对方的篮筐里就行。 橄榄球初看的话稍微复杂一点,因为不用运球不用带球,没有一个明显的“球门”。但也无外乎是持球穿过球场,把球送入端区。 这些球类运动,即使你不知道规则细节,你也能明白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什麽,所以可以非常轻松的入门。 可棒球的特征,和以上任意一种球类运动都不同。其规则和玩法之抽象,让你看半天也不知道他们在干嘛。 如果你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看一场棒球比赛,心路历程大概是这样:为什麽那个红衣服的又在跑?他在跑什麽?啊?为什麽就得分了?为什麽? 为了体会棒球的魅力,罗杰曾经看过MLB官方出的规则速成视频。不得不说,官方的那个视频做得很用心,逻辑清晰明了,看完就能基本搞懂棒球比赛。唯一的问题是,那个所谓的“速成”视频,有将近一个小时长 还有就是,大多数球类运动,球都又大又舒服。只有棒球又小又硬,摸起来手感很差。 所以,罗杰对棒球一直没啥兴趣。 去现场看棒球,他是真的怕自己很没礼貌的睡着。 但没办法,谁让棒球队的老板也是篮球队的老板呢? 考虑到特德.特纳事事都听自己的,非常给自己面子。自己如果拒绝这的盛情邀请,多少有些不礼貌。 於是,罗杰硬着头皮答应去看这场比赛。 比赛当天,罗杰进入了气势恢宏的特纳体育馆。 这座由奥运会主场馆改建的棒球场非常气派,特德.特纳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在星条旗下举着拳头,在众人的拥簇下慷慨激昂的大喊。 这造型,这劲头,让罗杰想起了另一位爱和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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