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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科比 (第4/8页)
,除了军法难道还有适合封述的工作吗? 苏泽说道: “律令科比,律和令本将军没办法改变,但是所用科条,是各州勘定给刀笔吏参考的。” “所以,等完善军法後,请君义协助修订本朝科条。” 这下子连封述彻底震惊了。 从科条入手修改律法,这是封述在清河王府就想过要做的事情。 没想到在清河王府没做成的事情,竟然可以在苏泽这里完成? 律是根本律法,等同於国家宪法,都是一些形而上的内容。 令是朝堂颁布的各种敕令,这些差不多等於後世的各种行政法令,是独属於皇权的最高司法权力。 科,就是科条或事条,也即是具体的法令条文。 令的数量一般也就几百条,但是历朝历代的科条就太多了。 比如汉律也就三百多条律令,但是科条就数不胜数了。 而比,就是经典司法判例,那数量就更恐怖了,仅仅董仲舒所着的《春秋决事比》,就有232条经典判例。 正是因为科比太多了,有一些科比甚至是彼此矛盾的。 这样一大坨屎山代码,等到北魏律法体系全盘吸收後,刀笔吏能够通过这些科和比,cao弄司法,残害百姓,帮助豪强脱罪。 苏泽说道: “我认为,首先是要修订科条,简化国朝的科条,分门别类,剔除不适合本朝,含糊不清,过於严苛的科条。” “其次就是‘滥比’的问题,本朝用的决事比太多了。““诚然,前世之事,後事之师,但是滥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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