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机南北朝_326.第326章 职田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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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6.第326章 职田法 (第2/6页)

祖坟都被贼军控制了。

    贺拔三兄弟取代广陵王元恭,以贺拔允暂代平城留守,负责恒州的防务。

    被解除了军职的元恭更加愤怒,连着贺拔兄弟也一起恨上了。

    ——

    孝昌二年,八月,夏州。

    苏泽穿着农人的衣服,拿着镰刀站在地里,他弯着腰割下了一捆捆黄豆,身边亲卫则在帮着捡拾地上的豆荚豆粒。

    苏泽在穿越前就没怎麽做过农活,穿越後又是禁军子弟,打仗多年也没有下地乾过活。

    他下地收割,其实更多的是象征意义。

    干了一会儿,苏泽就汗流浃背了,他将镰刀交给这块土地真正的耕种者,又交代说道:

    “先不要铲除豆根,留着这些根可以肥田。”

    这块田在永乐城近郊,是夏州官府的职田。

    职田,就是属於官府的公田。

    管理这块职田的是夏州刺史府,而苏泽也是名义上的夏州军政一把手,这块职田也算是他的田。

    州府县的衙门需要发吏员俸禄,办公也需要经费,文明太后虽然开始给官员发俸禄,但是这些官府运行经费是不给的。

    那麽官府需要运行,自然也是要钱和粮食的,孝文帝在改革的时候,给予地方官府一项权力——放“公廨本钱”。

    所谓的公廨本钱,是将官府常用公款投入商业或贷放市肆取利,用这笔利息来作为官府运行的经费。

    在州一级的刺史府,由州令史来负责运行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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