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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东林清流物议 (第5/5页)
,无嫡立长”,应当立朱常洛为太子。但是神宗宠爱郑氏,不仅封她为贵妃(常洛的生母王氏未封贵妃),还想立朱常洵为太子。内阁大学士王锡爵、沈一贯、方从哲等虽然也主张依制立长,但他们怕触犯皇帝, 有时态度暧昧。 许多朝臣包括後来属於东林谠的一派人,一则认为应该依制立储,二则深恐郑氏家族窃权,纷纷上书,坚决要求尽早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立长是名正言顺,神宗不好公然违反“祖制”,所以立太子的事拖了几年也定不下来。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正月,神宗下诏将长子朱常洛和另外两个儿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时封王,而不明确皇位继承人,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为太子的机会。包括顾宪成、顾允成兄弟在内的许多廷臣,上奏阻止这一诏令的颁发。神宗迫於公议,於二月间收回了三王并封之命。 (东林谠:头铁,不怂,就是刚!) 不仅许多朝臣,就连神宗的母亲慈圣皇太后也坚持立长,因此到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神宗只得册立年届二十的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神宗同时封朱常洵为福王,但又不让他到封地洛阳去,还以授给福王的土地不足四万顷为借口,继续将福王留在宫中。 (万历一看就是老演员了) (东林谠:皇帝你演我,你这样尊重我吗?) 当时东林谠人叶向高为内阁大学士,上疏坚决反对。在叶向高等人一再敦促下,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三月,万历帝让福王赴洛阳,授给他的庄田也削减了一半。这就是“福王就国之争”。 福王朱常洵到封地之後,郑氏集团仍谋夺取皇位继承权,一再策划谋害太子朱常洛,因而发生了明末着名的宫廷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 大家假期快乐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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