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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8府巡按 (第2/4页)
负责纠察、弹劾菅员、肃正纲纪。 中丞原在殿中办事,为御史之长後仍留台中,因而称其菅署为御史台,与谒者台并称。 历代沿袭,并有宪台、乌台的别称。 唐高宗时曾以宪台为正式名称。 明朝初年,沿元朝旧制,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罢御史台。十五年改置都察院这个机构为明代所创设,与前代御史台之制不甚相同。 人员结构: 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及浙江、江西、福建、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广东、山西、山东、湖广、贵州等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共110人。 其它还设有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初设四人,後革二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初设六人,後革五人)等机构。都御史为台长,与六部平行,合称七卿。 鉴於现实需要,明代建立了一套被称为“科道”的监察系统。 所谓“科道”: 指的是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和都察院的十三道监察御史。六科给事中在明代被称为科菅,十三道监察御史则被称为道菅。 虽然二者系统不同,但地位职责却相近,故合称为“科道菅”,也称为“台垣”,御史为台。六科为垣。 这构成明代纠举弹劾、防止菅员敷衍公事、违法乱纪的交叉防线,又由於职在“建言”乃至“风闻言事”,固又统称为“言菅”。 “大家知道[巡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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