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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3/8页)
法官问他:「你承认她说的是事实吗?」 黎昼一抬起头,宛秋就重重撇过脸,唯恐跟他对视,更害怕他幽深的眼睛。她屏住呼吸,紧紧握着双拳,指甲陷进了手心的rou里。 恨我吧,恨我吧,恨我吧! 她咬着下唇,因用力过度而褪掉血色显得苍白。她真的做好了他怪自己的心理准备,但那一刻,她却听到黎昼回了一个字。 「是。」还是那麽低沉,铿锵有力,没有犹豫,似乎也没有怨恨。 她怔住了,眼泪悬在通红的眼眶里,毫无徵兆地溢了出来。 却是黎静珩发了飙,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胡说!」 「明明是这个女人诱惑你,勾引你,还故意住在你对面,你根本不知道她是色情主播!她接近你都是有预谋的,就为了现在让你服软。」 他在帮黎昼,告诉他必须这样说,才能脱罪。而不是傻兮兮地承认宛秋的证词,这无异於对包庇行径供认不讳! 其实,黎昼又何尝不知道?但还是认了。 法官碍於检察长的面子,耐着性子又问黎昼一遍,「你真的对宛秋的证词毫无异议?有任何不实之处都可以现在提出来。」 黎昼居然笑了,虽没发出声音,但嘴角斜斜地挑起,一种硬汉式的桀骜,「我把她的身子看了好几个月,我会不知道?」 天,他简直是疯了!居然说出这种话。 不止是黎静珩,连法官的脸色都垮了,震惊又愕然地看着他。 从来没有人在法庭上,乾脆俐落甚至嚣张地承认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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