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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k in (第1/6页)
我爸让Soeren帮我拿出来的包里,居然还有阿姨的遗体领取证明和火化证明。我不能带着Soeren和骨灰翻墙,Soeren要被抓也必须在开了易续家的门之後,墙有点高,我也怕打坏骨灰坛子。翻墙只是第二方案。 我把身份证和两份证明书给门卫,他要求Soeren出示护照,顺利放我们进去了。 易续家的门,我早就想进去。是马律师一直不同意。他说那里面不可能再找到什麽能帮到易续的东西。跟案情有关的证据,早就被警察带走了。我要是闯进去,万一被抓,留下了案底,到时万一律师需要我的证词,法院也不会采信。 可是现在我没有地方可以安放阿姨的骨灰。而且,我需要钱。马律师说,政府指派的律师,从政府那边收到的不过是500块的费用,谁的手里不是大把的挣钱的案子,没有谁愿意花过多的精力在政府派的案件上,谁遇上谁就是倒了血霉,500块,坐计程车都不够,完全的亏本生意,所以都只是走个过场,在庭上把相关资料和条例读一遍而已。到时候,还是得马律师出马,献计策、谈技术、垂帘听政。十二月了,我也该给易续存钱了。我知道他还是不会用,我就是想告诉他,我没有哪一天想放弃他。 也就是说,我至少还需要准备五万零五百块。 还有,我在庭上能给的证词,之前有顾虑,这两天突然想明白了,我在庭上能做到的,林木森也能做到,而且他能比我做得更好。第一,他跟易续明面上是工作上的敌人,对易续做出正面的评价,可信度高。第二,我不在长沙的这两年,林木森在,对一个人的评价,总是时间越接近越具有说服力。第三,我只认识易续,林木森却认识另外两名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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