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我,交通执行及管制组?_第174章 催眠的缺点(第三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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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章 催眠的缺点(第三更) (第3/5页)

麽迂回也没有用。

    ??最後,催眠也没有得出个结果。

    ??幸好之後不久,差佬就通过之前收集的线索找到了证据,否则就让对方逃脱了。

    ??其次!

    ??对於没钱请律师的人,他可以轻易催眠,可那些有律师的人,律师会参与审讯过程,林正义一旦想催眠,对方立马提醒当事人,当事人也就清醒了过来,催眠自然也就没有用了。

    ??在审讯一个大富翁的时候,林正义刚催眠,对方的律师就叫醒了对方。

    ??最後!

    ??催眠所的出来的口供,并不能成为呈堂证供。

    ??有一次,审讯出结果後,差佬将罪犯送上了法庭,但对方律师以两点反驳了催眠而弄出来的口供。

    ??第一,人类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催眠真实存在,所以对於差佬所谓的催眠,对方律师觉得可能是差佬使用某种药物,造成当事人精神恍惚後,故意诱导出了假口供,因此口供不能被当成证据。

    ??第二,即使催眠是真实存在的,可催眠时目标是无意识也是真的,而在无意识之中说出的口供,其可信度,到底有多少,也存在疑惑。

    ??最後!

    ??法官在商量之後,觉得这两个理由也都说的过去,就判决催眠而出的口供无效。

    ??索性,当时催眠出来的口供只是一部分,差佬也还收集了其他证据,这才没有让对方逃脱法律责任。

    ????不过!

    ??虽然催眠的缺点逐渐曝光,差佬们对於催眠审讯口供的向往是减少了一些,但也依旧有不少人想请林正义来催眠出口供来。

    ??口供不能当呈堂证据,可催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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