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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变法本质 (第2/4页)
革的结果,并非其本质。” 王安石寻思了一会儿,不禁赞同“他”的说法,渐渐对这话题有了兴致。他虽则高傲,但对自己不懂之事,亦能抱有足够的虚心,於是诚恳道:“某愿闻其详。” “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废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重农抑商,从而富国强兵,这些其实都是表象。其实质是,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 “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 王安石茫然不解:“商鞅之变法本就是要废分封,何来封建制确立?奴隶制又是什麽?” 乐琳愣了愣,这才发现自己的用词出现了偏差。 王安石理解的“封建制”是狭义的“封建”,即分封制。语出《吕氏春秋通诠·慎势》:“封建,即封邦建国,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分赐亲戚或功臣,使之在各自区域内建立邦国,即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而乐琳所说的,是後世现代意义上的封建制度。“封建制度”这个说法,其实是从西欧近代用语英文Feudalism翻译而来。 Feudalism在西欧有一个复杂的过程,其含义约指封君封臣,农奴制,庄园采邑制,封建主垄断土地,不允许土地买卖,与人身依附并存的领主和附庸间的契约关系等。 而中国的“封建”本义於Feudalismus的内涵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存在通约性,故日本近代启蒙学者福泽谕吉,中国翻译大家严复都坚持了中国“封建”的古义与西义的通约性。 严格来说,乐琳所说的“封建制”应该叫做“专制主义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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