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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第7/8页)
上打下一个烙印。 是怎样一个姑娘呀,说喜欢就喜欢了,那麽突兀。突兀到,他压根没正眼瞧过这段感情,她却能情深意重到原谅他的冷酷。 该说她是一腔孤勇的愚蠢呢,还是该说,他一开始就不该小瞧一个姑娘心底最纯粹、最五光十色的爱情? 阿四气喘吁吁的重新跑了进来,手里还拿了一缕青丝。 “主子,给。这就是在你衣襟里翻出来的。” 云弋接了那缕发丝。 阿元已经把房间里的烛台都点上了。方才还昏暗的房间,此刻亮堂明朗。 光线打在云弋手中的那缕头发上,甚至还有一道光波。 是平瑶的头发。 她的头发乌黑水润,绸缎一般,在日光下简直能泛出流光来。 比现代那些洗发水广告里的头发还要柔顺。 这都是平瑶精心呵护、特有的。 那缕头发乌黑柔顺,但是发端处,却有烧焦的痕迹。 云弋拿手捻了捻,焦发成灰。 跟平瑶一起生活了那麽久,云弋了解平瑶的个性。平瑶不可能拿一缕发端烧焦了的头发送人。 平瑶要是想送他头发,那必定是要拣出一缕最好看、最柔润的来,拿剪子或拿,剪下整整齐齐的一缕。或者打个结、或者拿上好的绸绳系上,在收到荷包里,庄严的送给他。 因此这缕头发,估计是平瑶给他塞解药的时候,意外的被火烫掉的。 头发都被烫掉了,还给他塞解药? 云弋觉得,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傻子,不是奔赴千里去找宋从的沈碧水。 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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