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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不要爱情,我要修仙(二) (第1/4页)
但是男主手段太凶残,闯出来个“阎罗王”的名头。他恐怖的实力,不苟言笑的表情,凶神恶煞的气场,成功让所有想泡男主的名门闺秀望而却步。 孤独寂寞冷的男主从小时候冷到了现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使他更加空虚。 正好这时候,男主看到了大学毕业後来自己公司上班的原主。 原主对男主来说是什麽? 是阳光啊!温暖啊!完美的白月光啊! 他一眼就认出了原主是当年那个小姑娘,可是原主却认不出他。巨大的落差让他难过,当他看到原主对每个人都这麽好的时候,男主的嫉妒日益加重。 凭什麽? 这是他的小姑娘!他的救赎!他黑暗世界里唯一能看到的光! 他也想要变成小姑娘心里唯一的存在,这样才能平衡自己心里巨大的落差! 要说正常人吧,喜欢一个人就去接近他,跟他相处,产生好感,就算不能表白也想要争取做朋友。 可是男主他就不! 他喜欢一个人,不想着接近,只想着怎麽悄无声息的把人藏起来,变成他一个人的。 终於,让他等到了机会。 原主家里只是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人家,父母都没什麽本事,开了个小卖部维持生活——这也是小时候为什麽原主能天天给男主送零食的原因。 後来家里拆迁了,小卖部也没了,得到拆迁款就换了个学区房。父母没了小卖部就开始做进货的生意,一直到现在。 可意外总是突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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