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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章 审判和法律  (第1/5页)
    ??第94章 审判和法律    ??“朕有意将审判机构独立,袁卿以为如何?”    ??朱由检率先开口道。    ??袁可立听到这点,明白皇帝为何把自己留下来了。    ??大明的审判事务归属刑部,大理寺负责覆核。刑部的事务分为十三司,对应地方十三省刑名事务。    ??刑部的任何一点调整,都会涉及地方。更何况审判机构独立,是关系刑部核心职能的大变动。    ??没有他这种曾在三法司任职、有地方经历的大臣辅佐,皇帝也不敢擅自改动刑部。    ??对皇帝的看重很是感动,袁可立当然不能直接反对,思索之後,和皇帝交流道:    ??“陛下打算怎麽调整呢?”    ??“是新设一个衙门,还是在刑部设立独立审判机构?”    ??朱由检道:    ??“肯定不能继续留在刑部。”    ??“政府机构要求下级服从上级,审判机构留在刑部的话,根本谈不上独立。”    ??“朕打算设立审判总署,由大理寺右少卿管辖。”    ??“大理寺原有事务归左少卿管辖,设立审刑总署,仍旧负责慎刑。”    ??“两个总署独立办公,大理寺卿管总。”    ??袁可立询问道:    ??“审判总署的审判,如何确保独立?”    ??朱由检道:    ??“审判总署只负责总体指导和案件分派,无权进行审判。”    ??“所辖各级法庭,独立审判案件。”    ??“每个法庭的审判,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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