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重振大明_第99章 明法科和明算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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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9章 明法科和明算科 (第2/5页)

。想着法庭要独立审判的事情,说道:

    ??“大理寺古称廷尉,负责司法审判。”

    ??“臣以为可以称为廷尉署,注重法庭职责。”

    ??“推官执掌法庭独立审判,并且在通判前往知府衙门签押公文时,负责廷尉署事务。”

    ??这样一来,推官和通判就可以一同称为主官,而非沦为佐贰。两者的迁转情况,可谓完全不同。

    ??这里面有些私心,但是也更恰当。朱由检点头认可,说道:

    ??“善!”

    ??“以後各府和直隶州设立廷尉署,府廷尉署由正六品通判和正七品推官负责,直隶州廷尉署由从七品判官负责。”

    ??“廷尉署下辖提刑科、按察科、法庭,负责人暂定为正八品,作为下属官员。”

    ??“这件事先在北直隶试行,然後看情况决定是否推广到南直隶,以及十三行省。”

    ??这是稳妥的办法,袁可立点头认同。觉得皇帝对地方机构的调整很是慎重,没有胡改乱改。

    ??不过想到各廷尉署需要的下属正八品官员,他却有些头疼,这些人的俸禄是不高,需要的钱粮问题不大。但是人从哪里来,却是一个问题:

    ??“进士通常被授为正七品推官、知县,正六品主事、从五品知州也不乏其人,只有犯错才会降为正八品县丞。”

    ??“廷尉署下面的正八品官员,难道要由举人、监生担任?”

    ??不是看不起那些举人、监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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