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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四甲五甲进士 (第4/4页)
副榜,名额空缺时递补。 ??然後还有人提出如果二甲进士占用四甲名额,在他确定为二甲後,空出的四甲名额要不要由五甲递补?五甲递补之後,空出来的名额要不要由所属分卷递补? ??如果有人同时考取明法科和明算科,要不要授予四甲甚至三甲进士?他的名额应该算在哪科?後续怎麽递补? ??这些琐碎的事情一大堆,都需要商量之後确定。 ??朱由检听得头疼,懒得亲自下场,只是看他们争论,自己负责决断。 ??大明科举取士二百多年,对这些有丰富的经验,最终都一一商量出结果。 ??朱由检按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章程。 ??最後把特赐同进士的事情抛了出去,让群臣商议。 ??不出意外,进士出身的文官,对此集体反对。 ??勳贵虽然有心支持,以便自家子弟被特赐同进士出身,但是他们的声音并不大,无法改变局势。 ??见此,朱由检道: ??“非进士官员立下功绩,需要给他们赏赐,让他们拥有进士在官场的待遇。” ??“诸位所反对的,是特赐同进士这个称呼?还是特赐出身这件事情?” ?? 《大明会典》: ?? 凡殿试。 ?? 洪武三年定:殿试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 其出身,第一甲第一名从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赐进士及第。 ?? 第二甲正七品,赐进士出身。 ?? 第三甲正八品,赐同进士出身。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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