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一十章:赶不走了 (第2/4页)
乍一闻,倒不像是烟草,而是沉稳的古龙木香。 根据花哨对他的了解,应该是某种手卷小雪茄的气味。 花哨在他领口嗅了嗅,说: “你换烟了,味道不错。” 两人都是香烟资深爱好者。 不同是,花哨喜欢香烟,细一点,味道淡一些的。 对她来说,沾这东西,纯粹是心情不好或者百无聊赖的时候,当麻痹自己的良药。 心情好的话,她宁愿吃糖,也不会碰。 抽烟太伤皮肤了,尤其对於女孩子来说,一根烟,相当於熬十次夜。 祖宗就不一样了。 他喜欢雪茄,烟草发酵制成的,和红酒一个性质,纯粹是为了享受。 不过他不经常抽。 主要是很少有闲暇。 在花哨年少的记忆里,他从来都是朝九晚五,工作上的应酬一大堆。 一根雪茄慢慢享受着抽,至少需要一两个小时。 他是宁愿不抽,也不急匆匆的享受这一星半点。 花哨不喜欢雪茄,原因也在这。 太费时间了,而且她也那麽好的耐心和品味。 祖宗抬了下半边眉,问她:“想尝尝?” 花哨闲闲的说: “不要,最近心情很好,不想碰这些东西。” 说着又在他颈间闻了闻。 别说,真的很好闻。 祖宗眼眸染上笑意,忽然把她抱起来,跨坐在自己腿上。 花哨被他身上的香味扑了个满怀,愣了一下,赶紧扶住他的肩膀。 她低头就见他目光幽深的盯着她,那里面的酒香浓肆意,醉死人不偿命。 花哨心里一颤,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