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风俗史(全五卷)_第二十章《汉族风俗史(第二卷):秦汉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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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汉族风俗史(第二卷):秦汉魏 (第4/13页)

世说新语·政事》载曰:“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陈仲弓系东汉末年人,其回车救治“在草”分娩之孕妇的故事,亦当发生於汉末。

    ??婴儿出生,产家有用瓶钵密藏胞衣之俗,以免婴儿受鬼怪侵害。1973年於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西汉帛书中,有《杂疗方》和《胎产书》,都载有“禹藏埋胞图法”郑小江、万建中:《中国生育文化大观》,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页。;《前汉书》有“解光奏:‘善藏我儿胞’” 《前汉书》卷九七《外戚赵皇后传》。的记载。

    ??汉代社会有许多产子禁忌,如忌正月五日生子,应劭《风俗通义》曰:“正月……(生)子杀父与母,不得举也","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究其原因,是因为“夫正月岁始,五月阳盛,子以此月生,精炽热烈,厌胜父母不堪,将受其患。”《後汉书·张奂传》载曰:“(武威)其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月产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西京杂记》也载曰:“五凤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欲不举,其叔曰:‘以田父推之,非不祥也。’遂举之。”并有其它诸多禁忌,《风俗通义》载曰:“不举生鬓须子,俗说,人十四年,乃当生鬓须,今生而有之,妨害父母也”;“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便能开视者,谓之寤生,举寤生子,妨父母”;“服中子犯礼伤孝,莫肯收举”;“不举并生三子,生子至於三,似六畜,言其妨害父母,故不言之也”;“今俗间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以为妨害父母。”

    ??秦汉时期,将产妇分娩视为不洁,王充《论衡·四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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