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风俗史(全五卷)_第五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四卷):明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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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汉族风俗史(第四卷):明代 (第4/16页)

的流传,到清时已有一套系统的理论总结。清代胎教的主要内容,据《古今图书集成· 人事典》记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谨寝室。也就是节制、戒绝性生活。一般规定妇怀孕三月後,夫妻分居,停止性生活。陈弘谋《五种遗规》曰:“子妇人妊子之时,谨寝室,严视听,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其中“谨寝室”,主要指节制或停止性交。古人认为性行为不洁,有碍於胎儿的成长,不利於培养出cao行高尚的後代。同时,妊娠中晚期的性交活动对胎儿身体的发育以及母体的健康也有直接影响。此外,孕妇要“居处简静”,寝室里忌剧烈动荡、吵闹等。

    ??第二,戒yin声。此处yin声既指yin乱、不洁之声,也指各种噪音。与戒yin声相对应的,就是听诗书之声与琴瑟之乐,诸如“听诵诗书讽咏之声”、“夜则令瞽诵诗”等等,用和美的声音陶冶孕妇的情感,影响腹中的胎儿,使其养成平和、优美的性格、品德。

    ??第三,杜邪色。邪色指yin邪、异常的视觉形象,诸如丑恶植物、异类鸟兽,cao乾动戈,打架斗殴、射杀生灵等。此外,兔子等使胎儿破相的物品也应避忌。与杜邪色相对,要用美好的物象来影响孕妇、影响胚胎,如“观犀象猛兽珠玉宝物,看贤人君子圣德大师,观礼乐锺鼓俎豆军旅陈设”,这样,就能够使腹中胎儿相应地形成庄严奇伟的形象、高尚纯正的品格、 超凡卓越的才能。

    ??第四,正言行。妊娠期间,孕妇“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弹琴瑟、调心神,和性情,节嗜欲,庶事清静”,“常口谈正言,身行正事”,这样,所生之子才会“忠孝仁义,聪慧无疾”、“贤明、端正、寿考”。

    ??从以上四点看,清代前期汉族民间流行的胎教习俗比之前代,已更具科学性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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