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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汉族风俗史(第二卷):秦汉 (第1/7页)
??第七节秦汉汉族社会风俗 ??秦汉时期社会风俗在春秋战国的基础上有所发展。首先,随着春秋战国以後传统宗法制度的逐步瓦解,人们开始从宗法组织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个直接隶属於国家政权的个体家庭,家庭风俗得到发展,“父母妻子、五口之家”的家庭形态风行於世,并出现了析家、家长制等习俗。其次,在传统家族组织渐趋衰落,大部分家庭趋向小型化、简单化的同时,社会上也保留着相当数量的大型家庭,并於东汉末年发展成以血缘和婚姻为纽带的社会组成的世家大族,从而对社会风俗的发展和演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启了魏晋南北朝门阀风俗之先河。再次,战国时期所盛行的任侠之风,在秦汉前期仍得以继承,并逐渐扩散到社会下层,最後演化成社会问题,而被朝廷所严厉禁止;但侠士们所创导的舍生取义、崇尚气节的豪迈气概却终秦汉 百年而不辍。与此同时,随着礼仪教化的渐被重视,自西汉後期起,社会上崇文之风日盛,尊贤敬能为时代所尚。至於各地民风,则由於历史、地理,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一切,使得秦汉时期的社会风俗不仅具有独特的时代特征,而且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丰富性。 ??一、家庭和宗族风俗 ??1.家长专制的家庭风俗 ??秦汉时期,普遍流行父母妻子“五口之家”式的小家庭。应劭《风俗通义》曰:“五口为一家,父母妻子也。”秦汉规定“民有二男以上而不分异者,倍其赋。” 《史记·商君列传》。即一户之中,若父在而子已长成,则必须析居,俗谓之“生分”。是故,秦汉时期底层社会普遍有分家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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