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做台谏官_第5章 群臣辩斗,官家暴怒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5章 群臣辩斗,官家暴怒 (第2/5页)

?臣苏良,初入汴京,不知朝堂风云诡谲,经此横祸,清誉已毁,自辩已无言。

    ??思之想之,臣有四宗大罪,可判死刑,望官家恩准。

    ??其罪一:臣蒙圣恩,登进士金榜,入朝为官,本应匡扶社稷、为民谋福,怎奈仕途戛然中断,受君恩而不能为君分忧,此为不忠。

    ??其罪二:臣本乞儿,幸得师长相助,本应令师长以己为荣,今却使之心寒,此为不孝。

    ??其罪三:臣为台谏官,有治狱定夺刑名之责,却不能去己身狎妓之嫌,此为无用。

    ??其罪四:臣有良妻,以臣为光,而臣染污名,於妻有愧,实无颜见之,此为无情。

    ??大道如青天,吾独不得出。

    ??罪臣苏良,不忠不孝,无用无情,已心若死灰,一心求死!

    ??……

    ??此《自罪书》便是苏良自救的方式。

    ??他深知,若去辩解,尚无实证,且只要沾了狎妓的污名,依照当下的官场风气,他必将丢掉京官职衔,可能这一生都再无进京可能。

    ??这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

    ??故而,他反其道而行。

    ??此文无一句辩解之言,但字字都是讲朝堂上“污人清誉”的危害。

    ??仅仅一个“狎妓”之名。

    ??即使难以坐实,也将会毁掉一名官员的仕途、声誉、甚至家庭。

    ??其害大焉。

    ??当下,污人清誉,已成为朝堂党争的工具,且屡试不爽。

    ??滕宗谅被污挪用公款,被贬到岳州,後来查实是被冤枉的。

    ??范仲淹因新政被污结私党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