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明余晖_第399章 何罪之有?狱中感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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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9章 何罪之有?狱中感悟 (第7/8页)

大於国法。相应的,虽然军事法院不予审理,默认他无罪,但民间刑事部门理论上仍可以接受关於他的起诉。

    ??平江伯府还不至於猖狂到没脑子的地步,这几天一直夹着尾巴做人,所以针对周某人的起诉实际上是由上元县刑房发起的。

    ??上元县刑房也怕引起公怨,所以澄清这只是正常程序,并不是故意起诉。

    ??应天府刑厅负责审理此案,推官给定的判决结果是:杖刑八十、徒刑十二年;上报大理寺应用“特别减轻”法条。

    ??大理寺覆核批准,最终只剩下徒刑六个月。

    ??即便如此,明军之中仍然有相当多的人表示不满意,并敦促刑部和大理寺加快审理平江伯次子陈戴怡的过往劣迹,要求公正判决。

    ??对於儿子的过错,平江伯本人无能为力,现在全府产业都已经处在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境地了,这孽子由他自生自灭去吧!

    ??大明勳贵本就不是铁板一块,他们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站在统一立场上。

    ??何况此事纯粹是平江伯一系自己作死,那对不起,别怪兄弟们狠心了。

    ??作为禁军的代表和整个大明军队的代表,南安侯庞令启和卫国公吴维焕在私下协商以後达成了一致意见——

    ??国家大事,在戎在祀。有必要强调一下在如今战争年代究竟谁最重要,免得某些人承平日子过久了飘飘然。

    ??在这之後,朝廷给平江伯本人留了少许颜面,容许他主动且自愿的将全府产业交予国有。

    ??六月初九,栖霞山。

    ??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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