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朱棣之子_第49章 科举革新章程草稿(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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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科举革新章程草稿(上) (第4/5页)

介绍科举革新的章程细节。

    ??“改制之後,童试每年七月初举办一次,统一由各省教谕局主办,各府、县教谕局具体负责。”

    ??“通过童试者,即为生员、秀才,一律升入当地的朝廷县学,即中学堂继续进学。”

    ??“天下任一州、县、府之城,皆设至少一座中学堂。中学堂传授诸子经典、君子六艺以及对应常设科举科目的九科必学功课。”

    ??“在中学堂进学期间,免收学费、书本费,但食宿费等个人生活费用自理。”

    ??“学满三年,且进学期间不曾犯下重大过错的学子,才有机会获得参加乡试考取举人的资格,同时也会得到由府教谕局统一印制颁发的秀才名籍,正式获得秀才功名。”

    ??“改制後生员等级不变,仍分三等,即廪生、增生、附生。”

    ??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简称增生;於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於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简称附生。

    ??“改制後,考取生员,即秀才,依然是功名的起点。”

    ??“各府治、县治所在地中学堂学满三年的生员一旦被朝廷选拔出来成为贡生,便可跳过乡试,进入国子监学习。”

    ??“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课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课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当年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成绩不达标者,继续进学。”

    ??“中学堂允许学子复读,但年龄上限不得超过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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