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朱棣之子_第150章 意外还是人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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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0章 意外还是人为 (第6/8页)

看,发现奏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死囚名单。

    ??他在心中大致估算了一下,月底待斩的死囚足有八百五十余人,不禁吃了一惊。

    ??“这次为何会有如此多的死刑犯?”

    ??墨麟恭声道:“回禀殿下,因今年山东、广东、云南多地受灾,许多流民落草为寇,杀人劫财,更有甚者杀官造反,此类犯人皆为死罪。”

    ??“对於这些死囚所犯之罪,刑部可审查清楚?”

    ??朱高煦仔细看着名单,低头问道。

    ??“人命关天,臣等万不敢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墨麟郑重道。

    ??华夏自古就有慎杀的传统思想,即录囚之制,由皇帝或有关官吏讯察囚犯并决定可否原宥的制度。

    ??此制始於汉代,後汉明帝“车驾自章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余人。”

    ??魏、晋、隋、唐、宋等各有录囚之制。

    ??《新唐书·刑法志》载:太宗於贞观六年,“亲录囚徒,阂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宋史·刑法志》:“天子岁自录京师系囚,畿内则遣使”。

    ??录囚之制,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对判处死刑一事非常谨慎,对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马上处刑,增加了刑法的威慑力。

    ??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创立了会官审录之制,即由皇帝直接任命朝廷各行政机构官吏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

    ??具体是由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通政司、詹事府,有时包括驸马都尉在内,共同审理大狱,死罪和冤案奏闻皇帝,其余案件依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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