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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大土豪,分田地 (第4/7页)
等地租交满一定年限,土地便是穷人的了。 这个数额大概是三成地租,要连交十年。 比起这个时代佃户佃租地主土地时,那动辄半数,甚至六七成的地租来。 李奕此举绝对能算是良心! 除此之外,其实那些平日里名声较好,没什麽劣迹的士绅地主,同样也没能逃过土地被分的命运。 只是李奕在这件事情上留了那麽几分余地。 他并没有把事情做绝,直接杀人分田。 而是规定了每户人家的土地数量上限最多二百亩。 多出的部分,由李家军出面,通过打欠条,赎买那些名声较好的地主的土地,然後再将土地租给穷人。 然後同样用以租代买的模式,每年收一定额度的地租,然後转交给地主,算作是购地费。 说白了,除去收地租的从李家军变成了地主,其余事情不变。李奕之所以不直接分田,而是要搞“以租代买”。 一是避免出现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 二是因为他造反也需要钱粮,不可能全靠缴获来维持军事体系运转。 卖地收入这个长期收入,对於李家军的财政而言,是一个极大的补充,不可能放弃。 三则是因为“以租代买”是怀柔手段,可以避免那些地主狗急跳墙,和李奕拚命。 怎麽说呢,在很多地主看来,李奕这只贼兵可嚣张不了十年,估计用不了几年大清就能重新打回来。 到时候,田依旧是他们的。 无非也就是暂且和贼兵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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