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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新的卫所制 (第6/6页)
??这些土地名义上是皇帝的,军户只能耕种,不得买卖租赁,违者以私吞皇家财产论处。 ??同时从全军中挑选出两万名年纪大,或者表现好的老兵,及中低级将领。 ??老兵按照他们记录在册的数量授田,每人最多百亩,若超出则补发银子。 ??将被授予小旗和总旗官身,分配往各个卫所,可以成家立业,分的田也是私田,但不在发放军饷。 ??低级军官,将担任各卫所的百户,同样授私田,最多一百五十亩,可成家立业,每月军饷减半。 ??中级军官担任千户,和卫指挥使,分别授予两百亩,三百亩的流田,军饷不减,可以成家立业。 ??流田原则上属於他们的私田,但每人在一个卫所只能乾三年,三年後调往他处,流田归继任者。 ??流田和私田,由於北方已免税三年,可以暂时不交税,普通军户的皇田,虽然不用交税,但要上交四成的佃租给皇帝。 ??而近千名监生也会被统一授予八品的武官职,派往各个卫所担任副职,同时负责重新编户分田地。 ??这些监生每月有军饷,却不会分地。 ??每个百户堡派一人,担任试百户,千户所派一人,担任副千户,卫城派两人,担任左右同知。 ??会尽量按照一百户为一百户堡来划分。 ??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保,这里一卫辖十个千户所。 ??朱慈烺的计划是实行军民分治,军事防御上,由武人出身的主官负责,民事则由监生出身的文人负责。 ??而这样的政策,起码会一直持续到天下彻底平定,朱慈烺才会统一修改,制定新的土地政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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