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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麽不要脸的! (第3/4页)
“可是诸位可曾知道,我们已经进了洞房,她不嫁给我也无处可嫁了!”这家夥仿佛闲庭信步一般,信口胡说。 “你胡说八道,我什麽时候和你进过洞房?”我气得浑身发抖, 可是他却老神在在。 “那大家夥儿看看,他的衣服都让我扯烂了,你们觉得呢?” “那是因为我们两个比武打斗来着!” “嗯,不错,是在床上!”我彻底疯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麽不要脸的,这家夥如果连脸都不要了,看来只能动手了,可是自己似乎打不过他,难道就这样妥协? “好吧,我放弃。我同意跟你走,但我有三个条件,你若答应,什麽都好谈,若是不答应,我死在这里也不会和你走!” “你说说看!” “第一,你不得伤害我,无论是身体上的,还精神上的。你可答应?” “好,这点我能保证!” “第二,我的父母家人,不得受到任何伤害。” “这一点更没有问题了,我和个村民计较什麽?” “第三,我现在还小,成婚得等到我十六岁,在此期间,我做什麽事情你都不允许干涉。” “这个不行?” “怎麽不行?难道你真是变态?喜欢小孩子?” “呃,好吧,我也同意!” “各位乡邻可听到了,我的家人,如果任何一个受到什麽伤害,请各位乡邻给做个证。我们小老百姓也应该有说理的地!”我看着这些乡亲们,不由一阵叹息,这只是妥协的一种借口罢了,我知道在面对方允华绝对的权力面前,这些什麽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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