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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农业革命 (第2/4页)
益的事情产生的纠纷更多一些。还有就是婚姻法方面也有一些案例在充实礼部和刑部的档案柜。 但物资分配制度到目前为止还是比较平衡的制度,没有在这个制度下出现需要修改的必要性因素,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仍没有认真去思考过这个问题,直到出现这次的分粮食问题。 “太昊宗庙的粮食税收仍是主要的物资保障,它属於全族人所有,也必须由宗庙管理和分配,这部分粮食必须存放在公仓里!”我在长老会上首先定下了这个底线。 “其他属於各部族的粮食由各部族自行保存,城内所能建造的仓库已经建到了极限,其他区域又不能占用,所以我建议部族将粮食分一部分到族人家中,根据人口多少分配,让每一个族人和家庭为部族分担粮食存放困难,这些粮食就归族人所有,将来也不会再收回部族!”这是对粮食分配大原则,以前的长老会议上,这种问题不会有更多的讨论,基本上就直接通过了,有什麽细节问题则在以後的长老会上研究,但这一次不同,长老们的意见之多是我此前所没有想到过的。 “族长所提出的办法,的确是可以解决眼前的困难,不知道按族长的意思,是不是要在族人家中建仓?”一名长老小心地问道。 “是!可以这麽多,只不过这是私仓,而不是公仓!以後部族不得要求族人把粮食再交回给部族!”我很明确地答覆道。 “那要是族人保存不妥,让粮食损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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